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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黎县探索“村社共建”推进乡村振兴
发表时间:2022-03-22 09:39:00 来源:河北日报

村级党组织+基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

  逐步在全县推广“村社共建”模式,力争3年内覆盖30%行政村,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5万亩以上,农民每亩土地增收超过20%,村集体实现年经营性收入增加值突破5万元

  初春时节,昌黎县团林乡冯庄子村呈现出一片繁忙的景象,两台播种机在田间来回穿梭,村民们正忙着开展耕种作业,不到半天工夫,50亩春小麦就播种完成。

  “以前外出打工,一年到头剩不下钱。如今,村里和县里联合搞乡村振兴,家里20亩地给了村里合作社,旱涝保收不说,在家门口打工还能再挣一份钱,一块地挣两份收入,家里大事小情也不耽误,可比天南海北地跑踏实多了。”冯庄子村村民郭凤林一边在地里干着活,一边高兴地说。

  郭凤林所说的村县合作,是昌黎县为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的“村社共建”试点工作。2021年以来,昌黎积极构建“村级党组织+基层供销社+合作经济组织”三位一体发展模式,力促实现农民群众得实惠、村集体经济得壮大、基层党组织得加强的多赢局面。

  “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坚持支部引领、供销社搭台、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主导、党员带动、群众参与的原则,农村经济股份合作社以农田水利、电力设施和办公场所等集体资产使用权为资本,供销社以现金、项目、设备、服务为资本,二者签订合作共建协议,开展各村土地托管业务。”昌黎县供销社郭幼坡说,同时,县供销社将流转的土地交由下属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进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种植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收益。

  天气乍暖还寒,却挡不住冯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费献河勤快的脚步。到村头的地里去转一转,成了他每天早上的“必修课”。

  “以前由于村集体收入有限,村里想打个井、修个路,别提多难了。如今,开展了‘村社共建’,村里60%的土地都流转给了村集体,由专业公司进行管理,村集体按照纯利润的60%进行利益分成。今年,预计增收10万元至15万元,大大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也让村民的日子越来越好。”费献河说。

  连着几天大风预警,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负责人邵凯来到冯庄子村查看春小麦的长势情况。“咱村的小麦长势不错,我再三嘱咐员工们多注意一下后期浇水和打药时间。”邵凯说。

  从2021年开始,农业社会化服务公司经过深入摸排、实地调研,从全县选取10个村共流转土地3550亩,开展试点工作。目前已经完成了第一批冬小麦播种工作,正在进行春小麦播种。

  “我们对流转的土地进行耕、种、管、收全过程托管服务。目前,公司还以订单式销售为主,对接昌黎县四季雪面粉有限责任公司,保障农产品在种得好的基础上销得出。”邵凯说。

  “村社共建”模式在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同时,还大力培育新型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聘请农业专家学者,对选拔具有一定技术服务技能和市场开拓能力的村“两委”干部、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加工企业主、生产经营大户等优秀人才,进行农业科技实用新技术、“农民大讲堂”等培训。此外,还建立评选表彰奖惩制度,定期对各村发展情况进行评估、督查、通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奖励,激发乡村干部群众的干事创业热情。

  根据试点成效,昌黎将逐步在全县推广“村社共建”模式,力争3年内覆盖30%行政村,土地托管服务面积达5万亩以上,农民每亩土地增收超过20%,参加“村社共建”的村集体实现年经营性收入增加值突破5万元。(河北日报记者 师源 通讯员 刘斌 王研)



责任编辑: 孔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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