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6期】韩兵:初心不改宣讲革命党史 矢志不渝传承红色精神
2bd9cb8e0c7489447a4c5988d9a1e25.jpg
他不忘初心,建立社区“红文化”研究室,成立“红先锋”宣讲团,创建“红课堂”传承红色精神,坚持十几年如一日义务给党员讲党课、给青年讲理想、给外国留学生讲传统文化、给未成年人讲英模,取得了良好成效。多次被市、区评为优秀理论宣讲员,并荣获海港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韩兵,男,1943年出生,中共党员,秦皇岛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宣教团团长。退休后,他不忘初心,建立社区“红文化”研究室成立“红先锋”宣讲团创建“红课堂”传承红色精神,坚持十几年如一日义务给党员讲党课给青年讲理想给外国留学生讲传统文化给未成年人讲英模,取得了良好成效。多次被市、区评为优秀理论宣讲员,并荣获海港区“道德模范”荣誉称号。

  当好“红理论”宣传员,思想与时俱进

  虽已年逾古稀,但韩兵同志时刻把学习放在第一位,他认为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进步,只有学习,才能与时俱进。他坚持每天5点起床,第一时间打开电视,收看《早间新闻》,买菜的路上他会将新闻讲给社区居民,并通过聊天收集大家关心的热点问题。下午学习《人民日报》、晚上收看《新闻联播》是他雷打不动的“每日功课”。在党的“两学一做”和“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中,他自掏腰包购买书籍先行学习,他不但带头参加党的理论学习,对那些年老体弱,出不了门的党员,他将党课送到他们的床头和病榻前,以结对子的方式,让社区党委的每个党支部的党员都能够学习。另外,韩兵同志作为非公企业党支部的书记和党建顾问指导员他经常与辖区企业党员交流学习体会,探讨学习的方式,增强理论知识的吸收。

  建立“红文化”研究室,向专业化延伸

  为了使宣讲工作向专业化延伸,韩兵还建立了社区“红文化”党建理论研究室,理论研究小组由爱好党的理论研究的社区退休党员、红色老兵组成。每周四定为社区理论研究室工作日,韩兵担任理论研究工作组组长,他带领成员们共同研究完成系列图示分别在红卫里社区理论研究室、宣讲阵地展出。截至目前,已印制图册1000余册,受众人数达到1000余人。韩兵不仅将研制的党建理论图表印成图册分发给党员群众学习,还制成两平米大小的宣传板,放到社区展示,带到学校展示,挂在会场展示,造成一种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的气氛。

  成立“红先锋”宣讲团,走近群众心中

  作为红卫里社区党委“红色先锋”理论宣讲团的团长,他坚持小组讨论制度,组织党建理论水平素养较高的党员、居民组成党建理论宣教小组,每月15日围绕社区宣教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在社区党建宣传栏和红色老兵之家等场所进行展示宣讲,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在舆论宣传的主导引领作用。目前共建立宣教讲师队伍1支、理论研究队伍1支、宣教艺术队伍2支,这些队伍通过开设讲堂、节目展演、情景故事等多种形式,增强宣教效果,引起社区居民的深切共鸣。每月20日定为宣讲日,题目以两学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为主题进行宣讲。2021年2月至6月期间,韩兵同志“进街道、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党史宣讲工作已完成10余场,每场听众人次达到30余人,总计受众人数3000人。

  创建“红课堂”新形式,使人过目不忘

  2021年,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以来,韩兵在街道、在社区、在学校等各处共开展党史宣讲10余次,在宣讲过程中,为了提高讲课效果,韩兵同志找来几米长一米多宽的纸,制成简明的图示式的巨幅教案,高悬讲台之上,把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有机结合地宣讲党史理论,让党员干部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上充分认识党的政策,规章制度的正确性、必要性,从而理解得更深入和执行上更自觉。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韩兵和老伴杨佩卿共同创作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红色剪纸作品,开展特色党史宣讲,他给每一幅剪纸作品赋予了灵魂。通过这种喜闻乐见的文艺宣讲形式,使党史宣讲形式更加新颖,使党员群众更加热爱学习党史。

  作为区级“草根”理论宣讲员,韩兵不仅是红卫里社区的宣讲员,是燕大新苑社区的宣讲员,是西港路办事处的宣讲员,还被聘为区草根宣讲团的成员、市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宣教团的团长。他给党员讲党课,给青年讲理想,给外国留学生讲传统文化,给未成年人讲英模,不管给什么人讲、讲什么,讲多讲少,韩兵都注重正能量的发挥。韩兵作为红卫里社区的一名老党员,他经常说:“党章有这样的一条:学习和宣传党的理论政策是党员的义务。我退休之后所以坚持宣讲,不图别的就是尽一份党员的义务。”



稿件来源: 河北文明网 编辑:陈 博
李聪照片.jpg 伊丽娟免冠照.jpg 蔡常颖证件照.jpg 刘明证件照.jpg 微信图片_20230303111359.jpg 证件照.jpg 曹彬证件照.jpg 韩瑞平证件照.png 张林杰证件照.png 霍智勇证件照.png
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冀ICP备120157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