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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启动
发表时间:2017-10-10 16:36:00 来源:河北文明网

  为迎庆党的十九大,充分展示我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展示各级干部为民创建、真抓实干的良好作风,展示居民群众参与支持创建、共建共享的切身感受,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10月10日起正式启动。

  此次活动由省文明办、省文联、省作协主办,河北文明网、省音乐家协会、省曲艺家协会、省摄影家协会承办。面向全省征集诗歌、散文、曲艺(快板书、大鼓书、相声)、歌曲和摄影等反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文艺作品。

  评选采取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获奖作品将在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长城网、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等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刊播。

  一、征集要求

  1.报送作品要突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主题,包括展示创建带来的新变化、新成果,展示各级干部组织创建的精神和作风,展示居民群众参与支持创建、共建共享的切身感受等。作品要具有感染力和感召力,真情实感,易于传播。

  2.报送作品体裁为诗歌、散文、曲艺(快板书、大鼓书、相声)、歌曲和摄影作品等形式。

  3.报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如有抄袭,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摄影作品仅可对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做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报送作品请注明“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文艺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字样,并写清报送人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报送作品版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作品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二、报送方式

  (一)网上报送

  1.网站报送。登录河北文明网“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作品”征集专题,点击“投稿”报送作品。

  2.微信报送。关注“文明河北”微信公众号,点击“互动-创城文艺作品征集”,填写参赛信息并上传作品。根据作品类别不同,可分别以文档、图片等格式上传。

  3.邮箱报送。电子邮箱:cczpzj@163.com。

  (二)实物报送

  实物报送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实物邮寄至省文明办作品征集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师范街75号省直机关民心广场办公楼2213室,邮编:050051,联系电话:0311-87800891)。

  三、评选安排

  (一)作品评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活动分为初核、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三个环节。

  1.作品初核阶段(10月10日-10月25日):由初核小组对随时报送的作品是否符合参评基本条件,随时进行审核。

  2.网络投票阶段(10月26日-11月5日):通过初核的作品,在河北文明网和“文明河北”(微信号:wenminghebei)微信公众号开设投票专题,上线时间:10月26日上午9:00。

  网站投票步骤打开河北文明网“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作品”投票专题→点击作品下方“投票”按钮→点击页面底部“提交”,输入正确验证码,提示投票成功即可;严禁刷票,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微信投票步骤关注“文明河北”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菜单“互动-创城文艺作品征集”进入投票界面点击作品下方“投票”按钮→点击页面底部“提交”,提示投票成功即可。

  3.专家评审阶段(11月6日-11月10日):由省内有关专家对参评作品进行综合评审。按照网络投票50%、专家评审50%的分值比例,确定各类作品获奖名单。

  (二)奖项设置

     分设诗歌、散文、曲艺、歌曲和摄影五类,每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设组织奖5名。活动结束后由主办单位发文通报、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并通过媒体公布获奖名单。

  四、宣传展示

  1.优秀作品展示。(11月11日-13日):河北文明网对五类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2.集中宣传。(11月14日-30日):河北日报、河北广播电视台、长城网、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开设专题、专栏对获奖作品刊播。

  3.成果展示。编辑出版河北省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优秀文艺作品集,适时举办优秀文艺作品展览。



责任编辑: 孔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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