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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发表时间:2019-06-01 13:04:00 来源:河北省文明办

  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5月30日下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省文明办负责同志就有关情况作了发布。

 

5月30日下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举行。图为发布会现场。

  据介绍,《条例》共五章、五十二条,分别为总则、规范与鼓励、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5月30日下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举行。图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陈金霞介绍《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

  总体上看,《条例》有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科学确立文明行为规范体系。《条例》以民意调查为基础,重点围绕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行为,在第二章“规范与鼓励”中,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的逻辑为主线,从公共秩序、公共环境、公共交通、乡村文明、社区文明、旅游文明、网络文明、就医文明、职业文明、家风文明、个人生活文明等十一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基本规范;对见义勇为、无偿捐献、慈善公益、志愿服务、应急救护、文明传播等高尚行为予以大力鼓励与支持,形成了我省文明行为规范体系,让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有所遵循,也为公民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境界指明了方向。

图为石家庄市民烈日下排长队等待进入省图书馆。

  二是精准聚焦文明行为突出问题。《条例》聚焦社会反映强烈、具有普遍性的不文明现象进行规范。对公共交通工具霸占座位、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影响市容、携犬出户不拴绳不清粪便等行为,直击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条例》的时代性和人民性。

图为网络截图。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影响市容。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公民各方作用。《条例》本着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各方“共治”的理念,确立了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个人自律、社会共治、奖惩结合、统筹推进的原则,构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各方协同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规定了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文明创建、奖励与优待、设施保障等方面的职责;规定了各窗口行业、单位,共享交通工具运营主体的义务;规定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积极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宣传文明行为,宣传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鼓励和促进文明行为的氛围;国家工作人员、社会公众人物等应当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规定了有关单位和部门可以聘请文明行为义务劝导员,协助做好文明行为宣传引导工作;规定了公民有权劝阻、制止、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等内容。

 

图为衡水市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行活动,志愿者在签名墙上签名。

  四是综合运用多种措施和多种方式。《条例》规定了教育、行政、舆论、法律等错中手段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对社会反映强烈、老百姓普遍关注、确需法律强制力予以制止的不文明行为,规定了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明确了具体的执法部门以及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以增强法规的刚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条例》引入信用信息管理措施,将受到表彰的文明行为信息和受到处罚的不文明行为信息都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对不文明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并规定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或者在适当范围和时间内向社会公布,借助社会舆论力量推进文明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立法的实际效用。

图为网络截图。

  据介绍,《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实际举措,是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域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成果,对于促进城乡居民强化文明意识,提升全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将起到重要作用。要使《条例》成为全省城乡每个居民的行为规范、各级各单位的有效遵循,需要各有关方面在宣传贯彻执行上做好三方面工作:

5月30日下午,河北省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举行。图为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李秀存介绍推动《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的想法、安排。

  一是推动学习宣传。推动《条例》涉及到的每个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落实普法责任制,抓好《条例》的普及宣传教育。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组织各地刊播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开展“法律六进”,努力让《条例》内容走入城乡基层、走向居民群众。

图为“中国好人”李海群为学生讲解法治教育案例。

  二是推动组织实施。

  开展引导劝导。《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其工作或营业场所、服务区域内开展不文明行为劝阻;承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职责的有关部门、单位,可以聘请文明行为义务劝导员,协助做好文明行为宣传引导工作。推动各级各单位落实这一规定,推动各地积极组建市民公共文明劝导团、市民文明督察队,发动社会各界开展不文明行为监督,做好引导劝导工作。

廊坊市开展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教育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图为志愿者踊跃签名。

  组织专项整治。围绕《条例》规定的、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养犬、乱贴小广告、噪声扰民等不文明行为,推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综合运用教育、行政、经济、科技、法治手段,持续开展不文明行为治理整治,营造干净整洁、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

5月3日,石家庄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进行了石家庄不文明养狗第一查。

  强化激励约束。按照《条例》规定,推动各地持续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对文明创建及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同时,对在文明创建活动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对有关设施设备疏于管理、维护致使其丧失功能的,推动有关方面依据《条例》落实处理措施。对实施不文明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推动有关行政执法部门落实向本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等措施。

图为网络截图。

  三是推动机制完善。

  完善配套政策体系。推动有关部门对标《条例》梳理现有政策规定,修订完善或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措施,构建起以《条例》为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相配套的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政策措施支撑体系。

石家庄市民文明公约

  用好联席会议制度。利用文明创建联席会议机制,及时分析《条例》落实情况,研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出台解决措施。

2018年8月10日,河北省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处级联席会议研商活动在衡水市举办

  落实监督检查机制。落实《条例》第三十八条关于各级人大监督《条例》落实问题的规定,配合开展好《条例》执行情况的依法监督和视察检查,推动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贯彻实施《条例》的整体合力。

图为网络截图。

  省文明办负责同志希望,各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条例》,希望城乡广大群众认真遵守《条例》,共同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为推动社会文明进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 孔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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