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期】王绍先:“金牌”调解“不老松”
QQ图片20180525090917_r1_c1.jpg
今年58岁的王绍先,在固安县工商局城区分局工作30年,从事消费调解14年,成功调解1000多件消费纠纷,调解率达90%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多万元,先后收到消费者赠送的表扬信30封、锦旗15面。

  今年58岁的王绍先,在固安县工商局城区分局工作30年,从事消费调解14年,成功调解1000多件消费纠纷,调解率达90%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20多万元,先后收到消费者赠送的表扬信30封、锦旗15面。

  可喜的成绩,可歌的岁月。连王绍先自己都感觉这些年一路走过来,很不容易。

  1973年参加工作以来,干过市场管理、收过费,做过土产品销售、当过副经理。风风雨雨20年,尝到了不少酸甜苦辣,更历练了他刚柔并济的工作风格,奠基了热情、诚挚、厚道的为人之道。

  1997年,接手了城关、知子营两个乡约80个村子的工商税务的调解申诉工作,几乎达到了工商局的85%的工作量。那时候,王绍先都是骑着自行车奔波于乡村之间,走村串户。骑爆了多少条车胎,挨了多少次雨淋,他实在无法记忆了。

  2004年来到城区工商分局后,就担起了“消费者协会”的重担,没成想这一干就是12年。

  消费者协会,是消费者的娘家人,是企业为消费者服务的推手,也是企业、消费者和政府的桥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其地位在不断提升,作用也日益凸显。从购买农资,到支付手机费,只要群众遇到消费纠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一个电话打过来,王绍先就能以最快的速度、最佳的服务、最优的程序为消费者排忧解难,据理维权。 

  王绍先凭多年的经验深知,由于很多消费者自我保护不够,遇到事情怕麻烦,往往姑息忍让,选择放弃或沉默,使消费维权水平一直处于一种低水平态势。而有些经营者,担当意识缺失,漠视消费者权益,经常引起一些不必要的争议。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更何况这是纷繁复杂的“大家”的事呢!

  为了做好本职工作,王绍先非常注重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他针对现实工作任务,经常印发“消费者九项权力”、“化肥鉴别的简单方法”、“农药外包装的鉴定与识别”等宣传单,到大集上、学校门口、走进社区等人群聚集的地方发放,给大家提供防范假冒伪略产品的常识,让大家知道还有个有“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这些年处理过的案件卷宗堆起来足有1米多高,翻开这些案卷,字迹工整,全部渗透着消费维权工作的酸甜苦辣。有些消费者本是来投诉的,反把火气撒到王绍先身上,等他们醒过劲来,又拱手道歉。王绍先说这样的事经常有,我不会计较的,我们是干这个的,无论如何也要忍住火气,听他们的叙述,话不说不明

  多年的奔波、劳累,王绍先患上了腰间盘脱出,忙一天的工作,躺在床上,常常疼得睡不好觉。2007年老人患病,他晚上照顾老人,白天依旧坚持上班,他说:“大家都说‘为国尽忠,在家尽孝’可有些时候真的忠孝难两全呀!”

  有同学、朋友们劝他,“你都60岁的人了,还这么拼命干事图个什么?”他坦言回答,“我一不图名,二不图利,因为我喜欢工商这份工作,感觉为老百姓办点好事、实事,心里踏实。”



稿件来源: 河北文明网 编辑:陈 博
李聪照片.jpg 伊丽娟免冠照.jpg 蔡常颖证件照.jpg 刘明证件照.jpg 微信图片_20230303111359.jpg 证件照.jpg 曹彬证件照.jpg 韩瑞平证件照.png 张林杰证件照.png 霍智勇证件照.png
河北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办
冀ICP备120157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