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杨文红用关爱播撒正义的种子,用柔情暖化冰封的心灵,接受过她教育的孩子都亲切地称她为“
未检妈妈”。
霸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负责人杨文红,以“
巾帼不让须眉”
之势撑开一片未检工作的
蓝天。
“他们还小,未来有无数种可能,我要尽力去挽救每一个孩子。”杨文红同志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原则,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政策贯穿执法办案始终,最大限度降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和羁押率。2018年1月,刘某因其弟与同学发生争执,纠集他人携带工具至某中学与对方亲属发生殴斗,造成双方不同程度受伤。四名嫌疑人均为在校学生,且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赔偿并得到对方谅解。杨文红对学校和每个孩子的家庭进行走访,逐一耐心沟通教育,认为非羁押性措施更有利于对他们进行帮教,并制定了适合每名未成年嫌疑人的监管方案,提请检委会做出对四人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帮教期间,四人一直表现良好。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看到每个未成年人通过帮教、感化和挽救后,能够正常回归社会,杨文红感到无比欣慰。
“边缘”、“叛逆”、“犯罪”。办案中,她发现本该在阳光下快乐成长的少年却被早早地贴上了这样的标签。就是因为单亲孩子缺少足够的关爱和温暖,致使他们用冷漠和凶狠包裹自己,外表显得坚不可摧,可内心却很脆弱。走进他们的内心,引导孩子们回归正途,是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2017年,年仅15周岁的张某,因家庭琐事欲持刀杀害其父,后在家人阻拦下,杀人未遂。办案中,杨文红发现,张某自幼父母离异,由父亲抚养,在他年幼的记忆中父亲曾打过他母亲,是父亲让他失去了亲生母亲的疼爱。父亲再婚后又添了一个弟弟,张某觉得父亲对自己并不关心,早就心生恨意,灰暗的童年经历成为他犯罪的铺垫。他不愿与人交流,不愿表露自己的情绪,破罐破摔,提起父亲仍满是不满和愤恨。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不批准逮捕,但张某没有与父亲分开居住的条件,如不批准逮捕,会对其父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于是决定先对张某进行批准逮捕,通过进行思想教育,慢慢地张某认识到自己错了,希望得到父亲的谅解。通过亲情会见,父子二人解开了疙瘩,张某打开了心结。对张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并对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之后通过通信、电话、家访、鼓励、建议。一段时间后,张某与父亲的感情变得融洽了,也愿意帮助家里分担家务了,生活逐渐步入正轨。当杨文红等未检同志向张某郑重宣布不起诉决定时,张某开心地笑了,表示以后一定会好好干。张父也十分感动:“作为父亲我很惭愧,真的谢谢检察院给了我们家这个机会,以后一定会好好过日子...”。真是帮助一名失足少年,不仅挽救了他本人,也挽救了一个家庭。
对成年人组织、教唆、胁迫、引诱、帮助中小学生实施的校园欺凌和暴力违法犯罪,要以零容忍。14周岁郑某,在校期间经常向同学索要钱财、殴打同学,系一“校霸”。2016年9月至12月,多次威胁女同学邢某发生性关系,邢某害怕不敢反抗。案发后,本可以对其采取非羁押措施,但郑某在学校“知名度”很高,此案给该校学生无形中起到了警示作用,遂依法将郑某逮捕,提起公诉,最终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杨文红坚信,在未成年人幼小的心灵里多种下一棵法治的种子,在他们面临人生岔路时,就会多一个正确的路标!是给未成年人插上法治翅膀。于是我院与团市委、教育局、司法局联合成立宣讲团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守护明天,与法同行”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展板,法律宣传手册及现场授课等形式先后走进30余所中小学进行法治宣讲;举办以“关爱祖国未来,擦亮未检品牌”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与公安机关建立“少年警务”联系人制度;与团市委、妇联、民政、教育、卫生、社区等多部门合作建立“关爱.维权联系会议”制度;与各中小学建立“检教共建”联系人制度等;开辟未成年人办案专区,分别成立未成年人观护中心、“检.爱”团队,配备心理咨询师,开展了对未成年人的帮教、谈话、心理疏导等活动,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杨文红更愿意将无私的母爱融入到自己的工作中,设身处地去关心每一个孩子。“水晶泥”在全国各地引发儿童中毒事件后,杨文红就非常重视,立即请示院领导,并向教育、工商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并联合对有毒“水晶泥”等三无产品进行全面的清查,责令320家商户的“三无”水晶泥责令下架,向不法商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面向广大中小学学生家长发放《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做好孩子的教育和监护;在“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中进行宣传,让孩子远离有害“水晶泥”。同时,联合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对校园周边经营的流动摊点及门店进行了清查,对售卖的零食、饮料等“五毛食品”、儿童玩具质量问题、暴力文化刊物、未成年人网吧上网、出入娱乐场所等问题进行了治理,加强了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社会综合环境的监管,保障了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杨文红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先后从事公诉、侦查监督、未检等工作,办理案件2000余件,都做到了高质高效,成效良好。无论在哪一个岗位,都干得精益求精,让同行叹服。多年来,她秉承廉洁的职业操守、娴熟的业务素质和阳光般的心态,先后获得 “优秀科长”、“办案能手”、“巾帼标兵”、“严打整治斗争先进个人”、“巾帼十杰”、“先进工作者”、“巾帼明星”等荣誉称号。未检部先后被评为国家、省、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