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6期】刘志军:刑侦技术“尖兵”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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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志军把对人生价值的孜孜追求融入他所钟爱的刑事技术事业中,刻苦钻研,努力工作。
  刘志军,男,46岁,河北省永清县公安局主检法医师、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技术中队中队长。1996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刘志军把对人生价值的孜孜追求融入他所钟爱的刑事技术事业中,刻苦钻研,努力工作。先后参与侦破各类案件300余起,为揭露犯罪、证实犯罪、打击犯罪、服务群众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根据工作实践,撰写专业学术论文10余篇。2001年被省厅纳入省级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成为一名业务精通、一专多能的“业务尖子”。多次受到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表彰。

  抽丝剥茧查明真相。2011年9月11日,永清县西镇村村民王某某被害。刘志军带领技术民警多次勘验现场,反复进行分析,通过对作案过程及犯罪分子的刻画,最终通过足迹鉴定锁定了犯罪嫌疑人。2013年至2014年期间,永清县南部区域连续发生变压器被盗案。刘志军带领技术人员通过对现场提取的足迹、作案手法及运输工具研究,将50余起案件串并,最终经过对遗留痕迹的追踪,案件成功告破。

  法医在一般人眼里是恐怖、血腥、恶心的,常年和血淋淋的现场、伤残人体、腐烂恶臭的尸体打交道,且腐败的尸体本身就是传染病源,有的死者还可能患有肺结核、肝炎等传染病,甚至是艾滋病。但对于刘志军而言这是工作和责任,早已习以为常。在刘志军的眼里,每一寸腐烂的尸体、每一道血肉模糊的伤痕,都是解开死亡之谜的“钥匙”。从案件的一个个细节中慢慢抽丝剥茧梳理出事实的真相,为案件侦破指明方向。

  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胆大心细还不够,公正无私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医。刘志军深知,这份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做的每一个实验、写的每一份报告,都关乎家庭的悲欢、案件的成败,更关乎公平与正义。他常说:“能用自己的力量,为老百姓做点事,是很值得的。”23年来,经他审核、出具的法医检验鉴定书数以千计,为人民群众讨回公道,无一错漏,无一投诉。

  在基层干技术工作,绝不能专业单一,只有“一专多能”,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因此,在干好法医工作的同时,刘志军突破自己医学知识的局限,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领域。他刻苦学习刑侦与法律的专业知识,钻研现场勘查学、痕迹物证鉴定学等刑事技术的各项技能,很快应用到实战中。他制作了各种多媒体幻灯片,增加了学术交流的可视性。同志们都称赞他为刑事技术的“多面手”“技术全活”。

  在搞好办案工作的同时,刘志军尽量争取一切可以学习和深造的机会,先后两次参加了河北省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培训班,2001年被省厅纳入省级刑事科学技术青年人才库,成为全市少有的法医人才。通过多次的培训与学习,使他在法医专业及其他刑事技术专业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他通过自己积累的大量经验,经过理论深化,共撰写专业学术论文10余篇,收录于各类国家级刊物,并先后赴济南、昆明及新疆等地参加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与中国法医学会组织的研讨会。

  爱岗才能敬业,付出才有回报。干过刑警的人都知道当一名刑警有多苦、多累,而在刑警中刑事技术更是一项集脏、苦、累于一身的工作。由于工作性质特殊,法医工作量大、又脏又累,加班加点是家常便饭,只要有任务,不管狂风暴雨、酷暑严寒,不管白天黑夜,山再高、路再远,哪里有命案现场,哪里就有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的法医身影。而无论工作环境多么艰苦,却丝毫没有让他退缩。“既然选择了警察这个职业,就应该无怨无悔。”他常说。在犯罪现场,对犯罪分子的痛恨,对受害群众的痛心,让刘志军切身感受到了什么是法医的责任,更懂得了法医这份事业的神圣。



稿件来源: 河北文明网 编辑:陈 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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